擅用绿色食品标志违法
农业部有关人士介绍,这次公布《征求意见稿》的背景是消费者对绿色食品的需求增加,为加强绿色食品标志使用管理,维护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农业部根据《农产品质量法》、《商标法》等法律,对1993年发布的《绿色食品标志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并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规定了绿色食品标志使用人享有的权利和应当承担的义务,强调未经绿色食品发展中心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使用绿色食品标志,或者将绿色食品标志用于非授权产品及其经营性活动。《征求意见稿》还明确了申请绿色食品标志的生产企业应当具备的条件。规定申请企业应当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绿色食品生产的环境条件和生产技术,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和质量体系,具有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生产技术人员和质量控制人员,具有稳定的生产基地等。同时明确了绿色食品标志申请和核准的具体程序。规定申请人应当向省级绿色食品工作机构提出申请;省级工作机构负责对申请材料进行书面审查、现场检查,提出初审意见;绿色食品发展中心根据材料审查结果、专家评审意见等作出是否颁证的决定。
选购时认准绿标使用证书
农业部有关人士提醒,消费者买绿色食品应该认准绿色食品标志使用证书。有关人士介绍,绿色食品标志使用证书是申请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生产单位即申请人合法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凭证。《征求意见稿》明确指出,绿色食品标志使用证书应当载明准许使用的产品名称、商标名称、获证单位及其信息编码、核准产量、产品编号、标志使用有效期、颁证机构等内容。绿色食品标志使用证书分为中、英文两种版本,具有同等效力。
记者注意到,《征求意见稿》规定绿色食品标志使用证书有效期为三年。对此绿色食品发展中心主任王运浩表示,“绿色食品不搞‘终身制’,证书的有效期为三年,期满后须重新接受检查和认证。”
王运浩介绍,结合国情按照“与优质相结合、先进性与实用性相结合”的原则,近年来我国已经制定并发布绿色食品相关标准152项,贯穿绿色食品产地环境监测、生产加工控制、产品质量检验和包装贮运规范的全过程,共覆盖上千种农产品及加工食品。从认证环节上来讲,绿色食品原料产地必须符合绿色食品产地环境质量标准;农作物种植、畜禽饲养、水产养殖及食品加工必须符合绿色食品的生产操作规程;产品必须符合绿色食品质量和卫生标准。
“经过严格的认证程序获得绿色食品使用标志企业生产的产品,消费者可放心购买。为了防止出现个别企业在申请认证时按标准办事,获得标志使用权后放松要求的现象,我们有一套监督手段,一旦发现问题立即采取相应措施,绝不姑息。”王运浩介绍,目前各地都有委托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按绿色食品的标准进行抽检,近4年农业部还把绿色食品列入了农产品质量监测计划定期抽检。同时每年组织各省绿色食品工作机构对市场上的绿色食品进行检查,对使用绿色食品标志不规范和抽检不合格的产品及时淘汰,重金属及农药残留等硬指标超标会当即撤销企业绿色食品标志使用权。
专家提醒,鉴于市场上存在个别绿色食品使用标志“超期服役”甚至假冒绿色食品的情况,消费者购买时一定要看清相关标志,以免买到“山寨”绿色食品。按要求,绿标的位置必须印在包装的左上角,除了绿色食品图标、编号,还有绿色食品发展中心认证等字样。
消费者信任度尚待提升
记者在采访调查中了解到,消费者对绿色食品的认知度和信任度有待提升。“什么是绿色食品?绿色食品有什么特征?”记者在北京的一些超市就此问题随机采访了部分市民,得到的答案五花八门。有消费者说绿色食品就是的食品,也有人说绿色食品是没有使用农药、化肥的无污染食品,甚至还有市民回答:“绿色食品是绿颜色的食品。”记者发现,不仅很多市民并没有真正弄清楚绿色食品的含义,不少超市销售人员对此也说不清楚。据绿色食品发展中心介绍,对部分大中城市的调查显示,目前消费者对绿色食品品牌的认知度和信任度分别为83%和78%。绿色食品品牌影响正在从国内扩大到国外,目前绿色食品标志商标已在美国、俄罗斯、法国等多个国家和地区成功注册。
业内人士介绍,当前我国绿色食品产业正处在快速发展时期,发展势头良好。从上个世纪90年代起我国绿色食品起步,经过20多年的发展,我国绿色食品已具备了一定的总量,但生产规模和市场供给能力仍然偏小,未来只有通过持续发展才能不断适应日益增长的消费需要。“公信力是绿色食品品牌的灵魂,要让绿色食品真正取信于民,就要维护绿色食品的公信力,其前提是完善标准,核心是规范认证,关键是严格监管。”许多业内人士认为,要切实培育、保护和发展好绿色食品品牌,就要坚持“从严从紧、宁缺毋滥”,不降低质量标准和准入门槛,不降低绿标“含金量”,使绿色食品始终成为我国优质农产品精品品牌的代表,成为高端农产品生产和消费的“风向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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